火 力 发 电 厂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一章 总 则 第 一条 为 提 高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各职能部门的工作绩效,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实现公 司 生产和发展的目标,确保全年完成发电量、盈利指标,制定本细则
第 二条 各部门应根据本细则制定适合于自己部门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
第 二章 职 责 第 三条 公 司 成立绩效工资考评领导组,组长由公 司 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 司 副总经理担任
下 设绩效工资考评领导组办公 室,办公 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第 四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部室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检查、监督各部室的具体考核工作
根据公 司 不同时期的中心任务,提 出阶段性考核重点
第 五条 负责汇总、审查考核意见,上报公 司 领导,负责将月考核结果在公 司 网站上发布,督促被考核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 期整改
第 三章 管 理 内容与方法 第 六条 综合管理部考核内容 1、公 司 部署的各种材料未按时上报,每次扣 100 元
2、公 司 领导部署的工作未按时完成,扣责任部门负责人当月绩效 工 资
3、该归档的有关材料、文件等未按时归档,每缺一份扣 50 元
4、各部门按要求每月上报至少三篇通讯稿(每月 20 日前),每缺少一篇扣 50 元
5、各部门未按要求上报计划执行情况和例会指定事项完成情况(例会前一周星期三上报),扣责任部门 50 元/次,未按时上报扣责任部门 20 元/次;各部门未按要求上报半月工 作总结与计划(例会前一周星期五上报),扣责任部门 50 元/次,未按时上报扣责任部门 20 元/次
6、设备管理部(科档、声像档案)、计划经营部、物资 管理部如不按期移交相关档案每天扣责任部门 100 元
7、各部门不按期移交相关文书档案和实物档案,如未按时移交,每天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