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及时了解掌握局管领导班子整体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年度考核对象 年度考核的对象是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第三条 年度考核的内容 (一)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 1、思想政治建设
包括理论学习、政治表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选人用人、廉政建设等情况
2、领导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能力
包括总揽全局、科学、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3、工作成绩
主要包括在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政建设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在推进改革、维护稳定方面的成效
对领导班子要重点考核其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各项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等
(二)领导主要考核的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 (1)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
包括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掌握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和政策水平的情况
(2)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
包括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在事关方向、原则问题上的立场、观点、态度,在政治、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坚定性,以及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等方面的情况
(3)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
包括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行使权力,联系群众,自觉为职工群众谋利益的情况
(4)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质
包括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谦虚谨慎,克己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2、组织领导能力
包括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科学发展、开拓创新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