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灵口中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精神,充分发挥骨干教师队伍的引领带动作用,着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借鉴镇安县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特制定《灵口中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1 、骨干教师队伍分三种荣誉,即“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用3至5 年时间基本建成我校骨干教师体系,形成我校骨干教师队伍群体
2 、实现教师队伍整体优化目标
通过方案的实施,在全校大力开展“争名师,比一比”活动,形成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教师专业发展之风,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
二、实施原则 1 、全体参与性原则
实施本方案,是为了实现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的目标,是一项系统的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我们坚持面向全体教师,让每一位老师都积极投身到这一工程实践中来
2 、继承与发展性原则
实施本方案,是对我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创新与发展
原有的优质课赛教活动、质量先进个人等评优活动,要在本建设活动中得到继承、创新与发展
3 、公平与公正性原则
实施此项工程要让每一个教师都有机会参与其中
在评选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
4 、数量原则
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每年评选人数为该类人员总数的1 0 %、教学名师不限名额,具备条件多少就评选多少
工作在3 年以下者可评为教学新 2 秀,3 年及以上者可评选为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
教学新秀和学科带头人不相互挤占指标,均按该类人员总数的1 0 %评选
5 、动态性原则
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队伍建设,是一项持续发展的骨干教师培养工程,第一轮为三至五年的创评活动,第一轮创评活动结束后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