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员工群众服务,为发展三川德青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工会经费的管理,合理使用工会经费,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工会经费为列入工会专用账户的费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会经费收入与支出的管理。 第四条工会经费的管理职责 (一)工会经费由公司财务部建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二)工会建立经费管理台账,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管理; (三)财务部专项账户与工会经费管理台账每年对账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五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行政拨交经费:分工会所在单位按照当地工会组织标准和要求上缴工会经费后,当地工会组织按规定比例返还的工会经费; (二)会员缴纳的会费:工会会员按月度工资标准规定 -12 (四)报销单据手续不规范将不予报销。 第十条工会经费的报销程序 (一)工会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由工会副主席兼任,出纳由财务委员担任; (二)每笔收支由会计签字、编号并登记后交出纳支付; (三)除日常零星支出外,大额支出一律使用转帐支付。 第十一条工会财产的界定及登记 (一)凡工会经费开支购入的和行政、上级拨入的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支援捐助(奖励)的财物均为工会财产。其单价满 100 元、使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各种财物,均为固定资产。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为低值易耗物品; (二)凡属固定资产的财物必须由财务委员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和记帐管理。低值易耗物品中属可多次使用的物品也应视同固定资产进行登记管理; 1.固定资产的编号原则为。分类别按自然顺序编号。 2.固定资产的登记要求: (1)现有属固定资产范围的财物分门别类逐项请理登记。 (2)今后凡增加的属固定资产的财物都要及时按要求分类登记,登记后方予办理报销。 (3)固定资产原则每年末全面清查审核一次。 (4)固定资产不能使用或转移、拨出,需详细说明情况且有接收方负责人签字,工会主席审批后由财务委员下帐。 第十二条工会财产的保管和使用 (一)凡工会财物(图书借阅除外)一律不得存放在私人家中,凡属固定资产财物一般不能私事借用; (二)凡属工会固定资产的财物必须有专人保存,分类管理,定期清点,工作变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