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旅游景区 ( 点) 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版面设计、版面内容、设置原则和设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JT/T 279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长江三角洲地区本标准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指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2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提供旅游景区(点)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以及前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和距离等信息, 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及通往旅游景区(点)各连接道路交叉口附近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分为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和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两种
3 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旅游景区 (点) 方向距离标志的内容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方向、 距离
4 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的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
4 旅游景区(点)的分类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旅游交通需求指标,可将满足表1 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分列为A、 B、C 三类
国家各有关部门评定的国家级旅游资源可结合实际情况归入A、 B、C三类
2 表 1 旅游景区(点)分类表评价项目评价因子分类A B C 旅游资源要素价值观赏游憩价值高较高一般历史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