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加工承揽合同定作方: 合同编号:承揽方: 签约地点: 一、定作物名称、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二、材料的提供: 承揽方自备材料
三、质量要求、技术条件标准:按定作方的图纸、技术资料加工,并符合要求
1.出具 3D 检测报告(允许使用激光跟踪仪),质量稳定后,经定作方同意,可以只出具尺寸检验报告
出具超声波探伤报告;3
随炉试块做好标记后发送;有关质量标准的材料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文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定作方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如承揽方因质量不能达到定作方的要求,定作方有权终止合同,或终止合同中的某个单项产品
四、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即期限:承揽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对加工产品的质量、数量以及交货期限负责
假如定作方迟延付款,承揽方不受交货期限的限制,交货期限相应顺延
五、合同的履行:承揽方应亲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假如辅助工作由第三方完成 ,应在定作方许可的前提下,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时,必须保证货物按期送达定作方
六、包装要求及交货期限:加工成品、简单包装,交货期限以明细表为准
七、验收标准和期限:定作方按其提供的图纸、技术协议验收
八、交货方式及地点:定作方指定地点: 九、1、结算方式及期限:定作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应支付合同中规定第一批货物金额的 %的预付款
定作方收到承揽方批次货物,并收到该批次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十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 %
后续批次货物交付定作方,并定作方收到该批货款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十日内支付承揽方 %货物金额
最后一批货物交付定作方后,定作方留合同总额的 % 的为质保金,质保金期限为一年(从最后一批货物交付定作方之日算起),到期后一次性付清
电汇或银行承兑
2、以此合同重量结算(已实际称重);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