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互联网业务协议甲方: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共同进展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第一条、业务优惠和服务内容1、基于本协议及业务受理表中确认的服务项目,乙方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甲方租用乙方的互联网专线业务,业务描述和租用事项如下表:客户名称 客户地址 电路速率及租用数量 其他 2、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如需变更服务项目,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提交盖有甲方单位公章的业务受理表,该业务受理表经乙方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第二条、甲方基本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享受本协议约定的通信服务,有权进行服务变更,有权对乙方的通信业务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申诉;2、甲方不得利用乙方业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得直接或简介参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不得擅自将租用的通信业务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如甲方违反本条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或信誉损失,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及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剩余期限月租总费用的 50%);3、甲方使用乙方的业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并签署安全责任书(附件一)。甲方凡是对互联网公网提供 web 访问(网站)或虚拟主机服务的,必须持有省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经营性/非经营性 ICP 许可证(web 访问服务)或 ISP 许可证(虚拟主机服务),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若甲方无相应资质而提供信息服务,乙方有权断开互联网接入并向甲方追究责任;4、甲方需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配合与支持,包括场地、供电并承担相关费用;5、在协议期内,如甲方需要搬迁机房(东莞范围内,原业务继续使用),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由此产生的线路工程费用及电路调测费由甲方支付;假如甲方同意将协议期限延长 __ _年,则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由乙方支付,迁移期间照常计费;6、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得到乙方书面确认,但甲方必须向乙方缴付合同剩余期限月租总费用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负责本协议中互联网专线两端机房的光缆接入。乙方投资部分的设备、装置、线路等资源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或第三方不得擅作处置,合同终止后,乙方有权回收;2、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甲方具备光纤接入条件下,保证一个月内为甲方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