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马家田煤矿粉煤运输合同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运输业有关规定,为确保甲乙双方顺利完成运输任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起运及到达地点 1、运输货物名称:粉炭 2、起运地点:织金县后寨乡大炉塘村马家田煤矿;货物运达地点:纳雍县火电厂(含一厂、二厂)。 二、运输价格、保证金及结算方式1、运距为117公里的运费暂按每吨壹佰贰拾 元整( )计算(不含税费),乙方每一车次付甲方管理费壹百元整。路况好转后,甲乙双方随市场行情进行调整。 2、甲方收到乙方运输车辆提供的原始单据,并由乙方司机签名确认的结算单据,经甲方确认无误,于乙方车辆装车后次日下午17:00点前付清乙方车辆上车次的运输费。 (特别情况除外)。3、保证金:乙方组织的车辆以每辆车起运的前五车运费中每车次扣除壹千元作为运输保证金,所扣的保证金待双方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给乙方。 4、运输计量:按收货方过磅吨数为准。甲方允许乙方组织的车辆每车磅差在250公斤以内,超出部分按市场价向乙方扣款。5、若乙方组织车辆在运输途中出现偷煤、换煤、掉包、卸煤、加水、卖煤等行为;一经发现处以该煤炭成本价三至五倍罚款并终止合同。6、在运输环节中除运费外,乙方发生的任何费用甲方不予承担。三、甲方责任和义务1、在乙方运输车辆手续齐全的情况下,甲方协助乙方运输路段的公安、交警、城管、环卫、路政、地方治安、社会纠纷,保证车辆正常运输。2、如乙方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事故,甲方不给予任何补偿。第 1 页 共 3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甲方要保证乙方货源运输,如甲方原因造成车辆停运,甲方赔偿每台车辆台班费400元(肆佰元整)。4、保证乙方运费按合同规定价格及时结清,不拖不欠。5、如因甲方人为原因未能给乙方结清运费,超过三个工作日,乙方有权让车辆停运,直至甲方结清运输款为止,在停运期间甲方按每台车1200元/天的损失赔偿给乙方,因未结清运输费的原因造成甲方的任何损失与乙方无关。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乙方车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将煤运送到指定地点。2、在合同期内乙方所有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的调度,若乙方车辆不听从甲方的调度和安排,每辆每次罚款200元。进场施工车辆不得中途无故退场,不得跳槽,若有发现扣每辆车每天500元,乙方如拒交,甲方有权在运输费中直接除扣。3、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毁约,如遇甲方无故毁约叫乙方退场,甲方应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