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青城建管字[2024]9 号城阳区建筑管理处关于在全区建筑市场实施专业工程承包和劳务分包备案管理的通知各建设单位、监理企业、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 为维护我区建筑市场秩序,法律规范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行为,依据《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和青岛市建管局《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规定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建筑市场实施专业工程承包和劳务分包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工程原则上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
一个单位工程的一项专业工程原则上只能分包给一个专业承包企业,群体工程应科学合理划分标段
确需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工程,仅限于总承包企业不能独立完成的,如:精装修、幕墙、消防、电梯、弱电、通风空调等工程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建筑工程劳务作业必须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
三、严禁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依法实施的分包活动进行干预
四、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企业应于签订施工合同 7 个工作日内持发包单位招标备案表或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证明材料、专业承包工程登记表或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备案登记表(见附表)到区建管处施工科备案
施工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后 7 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科室备案
五、劳务分包备案应于安全报监备案前办理,并作为安全报监备案的必备资料
已办理安全报监,目前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须于 2024 年 3 月底前到区建管处补办劳务分包或专业承包备案
六、各在建工程专业工程承发包和劳务分包备案情况将作为区建管处日常检查的一项主要内容,同时也作为办理工程竣工备案无拖欠审核的必查内容
对拒不执行备案管理规定的责任单位将依据《青岛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