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创建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的战略目标,提高我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国际国内著名的学科带头人,以此带动我校的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使学校在 21 世纪实现新的腾飞和发展
学校决定,投入专项资金,实施“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
第二条本计划与教育部实施的“面向 21 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工程”相配套
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延揽海内外学术精英,激励支持中青年拔尖人才的脱颖而出,努力做到以优良的环境吸引人、以一流的事业凝聚人、以不断的发展激励人、以创新的工作培养人,逐步形成人才辈出、群英荟萃、大师云集的西部人才高地,为西安交通大学新的腾飞和发展奠定基础
第三条学校从 2005 年起,连续 4 年每年遴选或引进 10~15名左右优秀拔尖人才作为腾飞人才计划特聘教授,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较大力度支持,通过 3-5 年的培养和发展,使其中一部分人能够进入国际教育科技发展的学术前沿,成为在国内外教育科技界有较大影响、师德高尚、学术造诣精深的学科带头人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目标第四条指导思想 (一)德才兼优,高标准高素质的选人原则
(二)以人为本,着眼未来,合理规划,向重点学科、新兴学科、重点科研基地、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适当倾斜
(三)公开公平、择优支持、定期考核、科学评价、动态管理的培养原则
第五条目标的制定 各学院、学科以学校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的总目标为指导,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学科建设规划以及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现状,瞄准国内外先进水平,找出差距,提出所设岗位的腾飞目标
腾飞目标要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要体现标志性成果,要突出队伍建设的高水平目标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六条本计划的特聘教授岗位属于校内学科建设重要岗位,校内各学科均可申报岗位,原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