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车辆停放及停车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 gps 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 24 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 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 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