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汛安全责任书(XX 年) 2014 年度迎汛安全责任书建设单位:XX 省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第四项目管理中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为保证 2014 年第四项目管理中心所辖责任范围内地铁工程能够抗御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的袭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和安全度汛,根据《XX 省实施办法》、《XX 省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确保能够全力做好预防、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保证人民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工程安全,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建设单位责任和要求 1、贯彻执行 XX 省有关安全迎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安全迎汛工作要求
2、组织落实公司安全迎汛指挥部决定,指挥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轨道交通工程防汛突发事件
3、传达落实市政府、市防汛指挥部和公司有关防汛工作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并转发有关文件
4、研究项目管理中心安全迎汛工作,部署、监督、检查各标段的安全迎汛工作
5、负责接收上级防汛指挥发布的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各施工单位传达
6、及时收集分析各施工标段防汛工作信息,并及时整理上报
7、组织编制并审定项目管理中心安全迎汛应急预案
8、监督、检查各施工标段安全迎汛应急预案编制、培训和演练工作
9、负责指挥项目管理中心所负责管理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安全迎汛抢险,并进行统一调度
10、研究决策项目管理中心有关安全迎汛的重大事项
二、施工单位责任和要求(含土建总承包单位和机电设备安装单位) 1、施工单位负责北京地铁号线工程土建标段工程的防汛任务,不得出现雨水进入车站或出现水淹设备或水淹既有线事件
2、汛期单位项目经理是安全度汛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所在区域的有关施工单位
其他各机电、设备安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调度
同时,各机电、设备安装单位要做好自己防区范围内的安全度汛工作
3、依法履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