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速铁路综合利用天窗的规定[ 工程类精品文档 ] 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 , 如若有用 , 请打赏支持 , 谢谢
综合利用天窗是指两家施工(维修)单位在同一天窗内安排两项施工、维修项目
综合利用天窗的方式包括:施工与施工综合利用天窗、施工与维修综合利用天窗、维修与维修综合利用天窗
本规定仅限于工务、电务、车辆类设备管理单位实施的施工(维修)作业
一、施工与施工综合利用的规定施工与施工综合利用的施工单位包括路局各施工单位
1.原则:两项施工应同一天窗时段内完成,作业地点不交叉、不重叠,不相互影响
施工均无路用列车配合,作业完毕只允许其中一项产生限速
2.计划的申报、编制、审定各施工单位在申报施工计划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不具备综合利用的条件
未注明不具备施工综合利用条件的施工计划,路局可指定具体两项施工计划综合利用(即两个施工项目编号),形成综合利用施工计划,并明确主体单位
各业务处室针对综合利用施工计划应在月度施工计划审定会上重点审核,如存在问题,由运输处进行调整
月度滚动施工计划原则上不纳入综合利用
同一单位施工计划应综合平衡形成一项计划上报,不另行安排综合利用
遇临时增加及调整施工计划时,可安排与既有施工综合利用
3.准备工作施工计划下达后,综合利用施工计划非主体单位应提前主动联系主体单位,由主体单位提前 5 天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综合利用协调会议,商定施工综合利用作业细节 (包括施工内容、地点、封锁开通时间、防护设置、开通条件、登销记车站、双方职责等),并签订《综合利用协议》 (《协议》报主体单位主管业务处审核、备存)
综合利用各施工单位应按规定日期向路局调度所分别提报施工日计划,单项施工未提报视为单项取消,另一项可单独执行
4.计划实施(1)施工登记:综合利用各施工单位应在同一站分别进行登记,主体单位还应对非主体施工单位登销记进行确认
双方登记时均应写明与乘以乘以项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