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章): 施施工场地址: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制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申报所需材料1、施工单位填写《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2、相关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3、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4、甲、乙双方签定的消防安全协议。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施工现场平面图和文字形式表示,标明消防车道和消防器材)。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地 址建设单位施工现场负责人电话消防工作人员电话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及高度地上 层 米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地下 层 米占地面积结构形式使用性质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批文号用电情况消防水源情况现场周围环境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北京市建设工程设施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2001 第 84 号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和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市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七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 2 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三)建筑总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宅工程; (四)基建投资 1 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