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人工挖孔桩施工劳务合同甲方:新 56 省道接南田公路工程第 2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乙方:甲方因承担新 56 省道接南田公路工程第 2 合同段工程施工任务,为确保项目顺利进行,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及互利的原则下进行协商,甲方同意将桥梁人工挖孔桩施工清工业务承包给乙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双方充分协商后签订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一、工程项目1、新 56 省道接南田公路工程第 2 合同段工程人工挖孔桩基础工程2、工程范围:标段内所有桥梁桩基
(根据甲方实际安排)3、工程施工的工作内容:材料运输、挖孔 、护壁、出渣并按规定堆放(堆放于孔口护壁边缘一米以外)、成孔
二、承包方式1、本协议项目为人工挖孔桩清工承包
2、人工挖孔桩清工单价为人民币:按设计孔径 1
5m 桩,800 元/米;2
0m 桩,1200 元/米
本单价含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及其它零星材料费
3、工程量计算方式:按乙方实际完成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数量计算
桩长按原地面起计算至终孔桩底标高,并且每桩孔开挖至设计标高、经甲方管理人员验收签认后才能进行计量
若乙方将桩孔开挖后未达到设计标高而擅自停工,未按甲方要求继续进行开挖施工,视为乙方放弃该桩孔施工并不予计量,甲方有权另行处理
4、本工程单价不含税金,但乙方个人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以上综合劳务承包价为乙方实施并完成本合同工程的劳务费及隐含风险在内的费用总和
三、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根据设计文件、桥梁工程施工法律规范及有关桥梁施工规定仔细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监理方、业主方及质量监督部门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施工过程按要求做好各种施工记录和试验
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必须确保优良工程,假如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出现人工挖孔桩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必须负全部经济赔偿责任
严格控制超欠挖,每根桩的实际砼用量不得超过设计砼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