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的管理规定 关于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环境卫生的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有序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公司办公楼、食堂、料场、生产线、停车场、刷车台、垃圾堆放场地、停车场西侧场地、室外通道和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
第三条厂内各区域,根据办公室的划分,各部门应落实人员清扫和保洁,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检查,经理室负责监管和查评
第四条凡本公司员工和在公司内的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卫生区域的划分与落实 第五条公司环境卫生区域划分为公共区域(包括院内主干道、办公楼前道路、办公楼停车位、走廊、卫生间等)、生产区域(包括生产线、主机楼、料场、骨料仓、刷车台、停车场、磅房等)及办公区域
第六条公司公共区域卫生的保洁工作,按包干区域划分,由包干部门负责
具体要求如下: 1、院内主干道路(大门至办公楼前道路)、宣传设施、公告栏、办公楼男女卫生间的清扫与保洁,由公司保洁员负责
2、办公楼一楼至二楼楼梯、二楼及走廊清扫与保洁,由办公室负责
每日至少清扫 2 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3、办公楼二楼至三楼楼梯、三楼及走廊、三楼卫生间的清扫和保洁,由财务部负责
每日至少清扫 2 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4、办公楼前小车停车场地划分东西两个包干区,分别由试验室、生产部负责清扫与保洁
5、在厂区内运输原材料、混凝土、废料以及垃圾等,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如因车辆漏油、刷车导致公共场地大面积受污的,必须由相关责任人清洁
6、禁止任何人在厂内的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
7、未经经理室批准,不允许在建筑物上张贴通告、广告等宣传标语或在公共场地堆放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