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考勤管理制度 昌华煤矿 通风区队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12 年 3 月 20 日 通风区队考勤、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为严格执行我矿规范化管理,搞好整体文化建设,确保定员、定岗、定位三者到位,强化部门内部管理责任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全区队人员的积极性,根据我矿及部门相关规范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考勤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考勤纪律管理制度 1、技术管理人员及监测监控人员 作息时间:上午 7:30—12:00 下午 14:30—18:30 2、瓦斯检查员: 作息时间:早班 7:30—16:00 中班 15:30—0:00 夜班23:30—8:00 3、处罚办法: 3
1 全区队人员在上下班时间均按时在通风队报到,且由值班人员执行考核
2 考勤人员必须严格考勤,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罚款 50元/次
3 上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报到,本班不予考勤,按休息记过
每日上班迟到、下班不报到,罚款 50 元/次
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与处罚办法 1、通风队由专人执行 24 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以应对井下或地面突发情况
除值班人员和需要完善制度、资料,因公外出人员外,其他人员统一下井排检、维修、维护
(入井时间按工作需要进行安排)
2、技术管理人员及监测监控人员实行住矿管理,每日由队组长进行人员分工
3、全区队人员上班提前半小时到点名,参加班前会议,每月按考勤天数计算工资,每月出勤天数不少于 25 天
4、必须在井下规定地点交接班
上班期间未经组长同意,私自换班、代岗,发现一次扣除工资,罚款 50 元/次
5、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而出现纰漏者,罚款 50 元/次
6、严格执行会议考勤制度,有通知会议时间迟到着罚款20 元/次,无故不参加会议罚款 50 元
7、严格执行义务劳动制度,矿部有零时工作或紧急工作需安排管理人员协助处理,大家应齐心协力参加,工作时间无故不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