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书 4.24 信访事项复查申请书 一、申请人: XX 市 XX 县区佳盛花园一栋全体业主,共三十五户。 二、被申请人。XX 市规划局。 三、申请事项: 申请人对 XX 市规划局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作出的宁规访复字[2015]017 号《关于城市内环北线西延项目规划问题的答复意见书》不服,特此申请复查。 四、理由: 1.答复书中未回答目前规划是否损害佳盛花园一号业主基本生存环境和利益。模范西路在我们这栋楼前是一个斜坡上定淮门桥,路面抬升到二楼以上的高度,规划方案中用地红线距离我们这栋楼阳台只有一米左右,得我们这栋楼实实在在成为快速路的“握手”楼、“亲嘴”楼。噪音、振动、灰尘、汽车尾气和 pm2.5 的将严重影响总栋楼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如此近距离住在时速 60 公里/小时快速路旁,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很可能汽车就飞进住户家里,人生安全都得不到保证。如果发生火灾,消防车如何进入。这是极大的消防隐患。答复书中提到我们引用的 XX 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已废止,其实按照答复书中说的目前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XX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XX 市城市规划条例》中相应的条文,高度不超过 24 米的建筑物,退让距离不得小于 8 米,其退让标准比原来我们引用的《XX 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更高,要求更严。请问规划部门要不要遵守法律法规,建筑到底要不要退让道路。 2.答复书中未提到环评问题。目前我们从 XX 市环保局拿到了 2007 年《XX 市城市快速内环北线西段工程环评影响报告书》和 2010 年《XX 市快速内环北线西延工程(定淮门大桥-古平岗段)建设方案调整环境影响补充分析报告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模范西路新方案出台前,必须出示新的环境补充报告,前两份报告年代久远,反映的环境问题已经不符合实际情况,我们要求新的环评补充报告应客观公正反映目前我们佳盛花园糟糕恶劣的环境状况并给出确实有效的预防措施,使环境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这两份环评报告我们看过之后,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两份报告公众意见收集中,都未有佳盛花园业主参与其中。根据有关规定,环评单位应依法依规对线路沿途敏感点位进行调查,广泛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和建议。佳盛花园一栋业主作为利害关系人,我们要求在进行与我们这栋楼有关的环境影响监测评价的过程中有我们居民代表全程参与并监督测量数据的客观性。 2)两次环评报告都提到佳盛花园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