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理论与实施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地位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一门全新的课程,它是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2003)中设置的、必修的、独立的课程领域,由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三方面内容构成,同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等领域一起构成高中新课程的八大领域
综合实践活动在普通高中课程学分结构表中占 23个必修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 15个学分,社会实践 6个学分,社区服务 2个学分
该课程在学分结构表中,占最低必修学分(116个学分)的 20%,占最低毕业学分(144个学分)的 16%
可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高中新课程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质 (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概念及定位: 1、概念 综合实践活动是在教师引导下,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实际,注重对知识技能的综合运用,体现经验和生活对学生发展价值的实践性课程
是教育部规定的 10-12年级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
它是在国家规定、地方指导、学校开发、实施的必修课程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定位 ⑪它是国家课程计划中规定的一门必修的课程 ⑫它是国家规定、地方指导与校本开发的课程 ⑬它是与学科并列而不是从属学科的综合课程 (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特点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
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不是其他课程的辅助或附庸,而是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价值的相对独立的课程,它与其他课程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和地位
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1、综合性 综合性是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特性
综合性是由综合实践活动中学生所面对的完整的生活世界决定的
学生的生活世界由个人、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