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 挖 支 护 质 量 管 理 办 法 一 、总则 1、目的 为增强施工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提高施工质量,针对开挖及支护工程,特制定本办法,以此引起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视,对施工质量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项目部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甲岩水电站项目经理部承建 DNJY-C3 标的大坝趾板、溢洪道、左岸引水系统、左岸泄洪(放空)洞及右岸泄洪(导流)洞开挖及喷锚支护工程
3、主要技术标准 DL/T5099-1999《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DL/T5181-2003《水电水利工程锚喷支护施工规范》 二 、相关规定 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必须熟悉设计图纸、相关技术措 施及规程规范的要求 ,施工前 由 技术部对相关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交 底 ,如 对上 述 文 件 有合 理化 建议 ,必须先 向 技术部提出 申 请 ,经技术部核 实同 意后 方 可 进行实施,否 则 必须严 格 按 照设计图纸、技术措 施及相关规程规范进行施工
如 果 未 按 设计图纸和相关要求 施工,按 照 本规定进行相关处 罚
1 、开挖 (1)造孔前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措施的要求对开挖轮廓线进行测量放线,测量放线时,工程部(作业队)相关人员必须在场,测量放线点数应能够满足施工质量及规格控制要求,并填写测量放线记录,交给现场施工管理(作业)人员,若因放线错误或未放线而导致设计开挖结构尺寸错误的,给予责任人 100~500 的罚款,造成项目部严重经济损失的由项目部领导班子商定处理决定
(2)测量队必须及时对已开挖成型的断面进行检测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如不满足则及时通知工程部,由工程部负责督促作业队进行及时处理,如满足设计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