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航务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集团航务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依照国家及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及所属各项目部的航务工程施工现场
各有关单位可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律规范》等法规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根据不同工程类型和施工现场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要求第三条 项目经理应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考察,结合现场特点及时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计划
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从技术上和管理上实行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
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工程中涉及的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四条 开工前,应及时召开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安排布置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和互相保护意识,明确安全生产分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分解到岗, 落实到人
第五条 对特别工种上岗人员须进行岗位适任证书核验, 未经核验或核验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施工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