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VIP免费

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_第1页
1/4
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_第2页
2/4
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_第3页
3/4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管理,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贫困地区扶贫对象增产增收,根据财政部、进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4〕412 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区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的决定》(桂发〔2024〕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进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24〕20 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工程项目”)是指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覆盖扶贫对象 1000 户以上、连片 1000 亩以上的种植示范基地或特色高效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扶贫对象是指根据自治区确定的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 示范工程项目安排的原则: (一)坚持相对集中连片、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和养殖的原则; (二)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龙头、农村经济组织为载体、进展特色优势产业的原则; (三)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四)坚持政府引导、尊重农户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扶贫效果、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示范工程项目实施实行“县为主体,分级管理”。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示范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制定、竞争立项组织、项目计划下达、督查指导、考评验收、总结推广等;各设区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实施的示范工程项目申报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项目实施的指导等;项目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组织实施。 第二章 项目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每年根据拟新增示范工程项目计划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印发各市、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各市根据申报指南对本辖区内各申报县提出的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后上报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审定并通知符合竞选条件的申报县参加项目竞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六条 参加项目竞选的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国家或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享受待遇县);二是尚未获得过示范工程项目的县。 第七条 竞选项目限于种植业(含低改)和养殖业,每县只能申报 1 个项目,申报项目必须有龙头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广西“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