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理论探究编者按:建设工程施工挂靠已成为影响建筑市场健康进展的“顽疾”,法律法规有禁不止,施工挂靠愈演愈烈,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威严,扰乱建筑市场秩序,影响建筑质量安全。法律“平之如水”,不仅具有公平之意,也兼有顺应自然、适应现实之内涵;修改立法,因势疏导。本文从立法角度探究允许部分挂靠行为合法化问题,假如建筑业“施工挂靠”从“地下”走向“地上”,对建筑行业以及社会是有益的,该提倡的积极意义便显而易见了。建筑业“施工挂靠”可否从“地下”走向“地上”?文/ 潘定春 杨烩娟 一、引题我国古代的“灋”,在东汉许慎所著《说文解字》解释为“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对“平之如水”,许多学者都解读为法律“公平如水”之意;据笔者看来,“水往低处流”,水完全顺应自然规律和规则,“平之如水”除了“公平如水”之意,“从水”还应包含“顺应自然”、“适应现实”之意。二、施工挂靠之现状与成因据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统计:2024 年至 2024 年 8 月,该院共受理挂靠纠纷案件 423 件。2024 年 7 月至 9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指出:包括挂靠、出借资质在内的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秩序,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据非官方统计数字,引发诉讼或仲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涉及挂靠的比例高达 70%。无论该数字精确度和可靠性如何,但是建筑市场施工挂靠行为(下称“施工挂靠”)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却是业内人士有目共睹的不争事实。一方面法律法规严令禁止“施工挂靠”,另一方面建筑市场“施工挂靠”如火如荼。真可谓“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无论是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还是司法审判机构;无论是建筑行业协会,还是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大家均已熟视无睹,见怪不怪了,“潜规则”已经演变成为建设工程各方当事人实际操作的“社会行为规则”,其实质就是“地下的法律”。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专家学者以及行业协会,面对此有目共睹、也无法回避的不争事实,假如不能探讨解决良策,将成为法律的尴尬和法律人的悲伤。建筑业施工挂靠所形成的原因十分复杂。笔者简要归纳为以下几点:其一,立法缺失,法律法规不法律规范、不完善。《建筑法》颁布于 1998年,颁布之时,即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自 2024 年动议提出修改草案,至今又过五年却杳无音信;建筑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