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规范性文件汇编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概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由中华人名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有与 2024 年 6 月 29 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4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上次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进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二章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责任:一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二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四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五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六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资金投入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