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八中参观县博物馆通讯稿 神木八中车辆及家属区管理暂行规定 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的和谐、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社会车辆(包括家长接送车辆)不得驶进校园内,外来公务车辆须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
二、本校员工拥有的自驾小型汽车,须向后勤处申领“校内车辆”登记证,以供进出校园时门卫识别,登记证限于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车辆进出校园要减速慢行,自行车、电动车的骑车人应下车推行
四、学生车辆不得在校园内骑乘
五、进入校内的车辆须按要求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 1、任何车辆不得在学校西门广场中央或行政楼和教学楼门厅前停放
2、来校公务及教师车辆
东校区的小汽车停放在食堂北侧空地,西校区的小汽车停放在西门广场南侧或篮球场北侧;电动车、自行车分别在各自校区的停车棚内停放
3、学生车辆
高中部的学生车辆在学部指定的闲置通道或空地上停放;东校区的学生车辆在停车棚内停放
4、其他人员车辆
西校区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及生活管理员的电动车一律停放在行女生公寓楼楼东门口;东校区的生活管理员的电动车停放在食堂北侧空地;两个校区食堂员工的车辆分别依据就近、隐蔽的原则自行划定停车位置
六、特别强调
严禁在走道两侧或学生公寓单元门前停放车辆,严禁容留校外车辆在校园内长时间停放
七、明确责任主体
本规定由学校后勤处负责实施、督查
师生车辆管理由所在学部具体负责,公务、行政、教辅人员车辆的管理由校务办公室具体负责,后勤员工及社会外来车辆的管理由后勤处具体负责
八、家属区 1、各住户垃圾收集实行袋装化管理,密闭严,不遗洒、不滴漏,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 100%
2、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以及法轮功等各种违法行为,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向上的良好风气,邻里之间要相互团结、和睦共处一旦发生火灾、刑事治安案件等应立即与消防、公安等部门联系
3、用户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变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