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 XX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慧敏 目前农村广泛开展的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进一步扩大了村民的民主权利,激发了村民参与村务的积极性,提高了村民参政议政的热情
从改制后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关系良好,村党支部能发挥在农村各项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对村委会的工作起领导、指导和协调作用
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既保证了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又促进了农村两个文明建设的快速健康发展
然而,不可否认,由于一些干部和群众对村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认识模糊等原因,致使一些地方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紧张,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片面理解村民自治,忽视党支部在农村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部分村党支部与村委会职责不清;三是村支部的领导方式陈旧,威信下降;四是部分村支书的素质和能力较低,与村民自治工作不相适应;五是部分交叉任职的村干部过多地把时间和精力放在村委会的事务上,忽视党支部的组织建设,致使党支部的作用有所削弱
当前,农村的改革和发展正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新的形势迫切要求加强农村党支部的建设,正确处理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充分发挥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村委会在带领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中的作用
为此,必须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既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又自觉维护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 首先,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不能动摇
农村改制后,虽然体制发生了变化,但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不但不能削弱,而且必须加强
改制后,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治领导
就是在政治上保证村委会必须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在国家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村民自治工作
二是思想领导
村党支部要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关系,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