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裕隆公司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精神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等有关规定,制定出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标准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安装标准如下: (一)、监测监控系统
按《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执行
(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各矿应于 2010 年底前,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当班井下作业人员数少于 30 人的,应建立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
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应具有监控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功能
人员出入井信息管理系统应保证能准确掌握井下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数量
(三)、紧急避险系统
应于 2011 年底前在每个采区中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
独头巷道掘进时,应每掘进 500m 设置一个避灾硐室或救生舱
避灾硐室或救生舱应设置在岩石坚硬稳固的地方
避灾硐室应能有效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和井下涌水进入,并配备满足当班作业人员 1 周所需要的饮水、食品,配备自救器、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器、急救药品和照明设备,以及直通地面调度室的电话,安装供风、供水管路并设置阀门
(四)、压风自救系统
各矿应于 2010 年底前在按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根据采掘作业的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建立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空气压缩机应安装在地面,压风系统供气能力应能满足采掘工作面最大班出勤人数正常呼吸的 1
3、压风管路应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动缩短或延长,压风钢管距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 10 米
井下压风管路应采用钢管材料,管内径不小于 25 毫米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因灾变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