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补贴申请书 XX 县区人民政府、北街社区: 申请人。申群英,女,汉族,现年 47 岁,现租住在 XX 县区环城西路 115-11 号。 申请原因及理由。我本人原是粮油加工厂职工,因该厂破产倒闭于 2000 年下岗至今无事可做。同时解除了劳动合同。 下岗后既无国家的收入和其他经济来源,更无经济购买住房,为了生存,现外出打工维持生活,又丢不下小小年纪的女儿。儿子也没有工作,在家待业,想在本城找工作又难找到适合我们的工作,所以致使经济和生活十分困难。 上班时单位已交养老保险,但下岗后没有交养老保险,连生活都成问题,所以交不起养老保险金。 为此,根据现在特殊情况和实际问题,恳求政府解决廉租房补贴,渡过住房难关为谢。 此致 申请人:申群英、申坤奇、刘纯霏敬上 二 o 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房屋租用协议书 甲方:朱德成(以下简称甲方)乙方:申群英(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位于 XX 省 XX 县区旭阳镇河街 177-1-102X 的房屋一间租给乙方使用。 二、房屋租期从 2012 年元月 1 日起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 三、房屋租金及房租租金的支付方式。每月房屋租金 100元,乙方应按月足额交纳,逾期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房子。 四、乙方在租用期间的水、电、气由乙方自己承担支付,与甲方无关。 五、违约责任。甲、乙双方都不得违约,若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支付给守约方违约金 100 元。 六、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并从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二 o 一二年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