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 (天然 )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为了推动农村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减少和防止农药、 化肥等农用化学品对环境的污染, 提高我国有机农业的生产水平,促进有机 ( 天然)食品的开发, 保证有机 ( 天然) 食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 向社会提供纯天然、无污染、高品位的食品,满足我国和国际市场的需求,国家环境保护局 ( 简称 NEPA)委托国家环境保护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 简称OFDC)根据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n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Organic Agriculture Movements, 简称 IFOAM)有机农业生产和粮食加工的基本标准,参照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 (organic Crops Improvement Association,简称 OCIA)、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有机农民协会(California Certified Organic Farmers,简称 CCOF)以及其它国家( 德国、日本等 ) 有机农业和食品生产、加工标准,结合我国食品行业标准和具体情况制定了 《有机 (天然) 食品生产和加工技术规范》
它是我国有机 (天然) 食品生产和加工的主要参照标准,也是OFDC颁发有机 ( 天然) 食品证书的重要依据
所谓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完全不用人工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和家畜禽饲料添加剂的农业生产体系
有机 ( 天然) 食品则是指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而生产出来的经过有机(天然)食品颁证组织颁发给证书供人们食用的一切食品,它包括蔬菜、水果、饮料、牛奶、其它农产品、调料、油料、蜂产品以及药物、酒类等
本规范共分八个部分,第一、有机农业生产的环境;第二、有机( 天然) 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第三、有机( 天然) 食品加工技术规范;第四、有机( 天然) 食品贮藏技术规范,第五、有机( 天然)食品运输技术规范;第六、有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