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新工程量清单法律规范与施工合同风险管理长春工程学院 谭敬胜一、新旧清单法律规范比较二、施工合同主要问题 三、施工合同风险管理造价管理的进展趋势:全面造价管理造价管理存在问题:压价、纠纷存在问题原因:政府 甲方 乙方合同与法律规范关系:指导、法规一、新旧清单法律规范比较 (一)03 法律规范问题过于笼统、门类不全、操作性不强 1. 统一格式需要改进,以明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的特征 2. 使用范围局限,缺少对合同价款管理内容的说明。 仅侧重于工程招投标阶段计价环节中应用清单计价模式时的相关规定,但对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和工程招投标后后续合同履行阶段的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与工程索赔、工程结算以及工程造价纠纷处理等环节缺乏相应的规定,由此出现某些地方招标阶段用清单方法计价,施工及竣工阶段用定额方法结算的怪现象。同时原《法律规范》中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风险分担、价格风险因素调整、工程量清单项目价款与结算支付条件等没有明确的界定,这最终导致造价纠纷扯皮不命运如同手中的掌纹,无论多曲折,终掌握在自己手中==============================================================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断,市场秩序乱上填乱的混乱局面。 3 对于清单计价时的风险划分不清,使承发包双方责任不明。规定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实际工作中,综合单价常常被枉然认为是绝对固定单价,包括了一切风险,工程结算时均不作调整。所以低价中标且没有考虑风险费用的工程,当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事件时就对工程实施相当不利。近几年来,建筑材料价格涨跌幅度较大,如钢筋、沥青涨价翻倍,假如不考虑风险费用或者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风险范围,施工单位是很难抵挡如此大的风险,导致工程中途停工,甚至偷工减料出现质量隐患,最终使工程无法顺利实施。 4.工程量清单编制责任不清,落实不到位。明确表述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负责,但往往在实际操作中,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要求投标人重新核实工程量。这样招标人就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责任和风险又全部推给了投标人,假如施工企业不能及时摆脱清单责任,业主就可以随时以投标人报价里包含了所有工程量风险为由来打压施工企业,施工企业将不得不额外承担不应由自己承担的工程量风险。 (二)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