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主编单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实施日期:1988年10月1 日 关于发布部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的通知 (88) 建标字第24号 根据(86) 城科字263 号文件的要求,由沈阳建筑工程学院负责编制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法律规范》,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JGJ46—88 ,自1988年10月1 日起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沈阳建筑工程学院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各地新华书店发行
建设部 1988年5 月21日 第一章 总则 第1
1条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进展,特制定本法律规范
2条 本法律规范适用于全民、集体、个体单位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四线制的低 压电力系统
对1kV 及以上的高压变配电工程,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法律规范执行
3条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尚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法律规范或规程规定
第二章 用电管理 第一节 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2
1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及5 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50kW 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3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一、现场勘探; 二、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三、进行负荷计算;----------------------------精品 word 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