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本页为作品封面,下载后可以自由编辑删除,欢迎下载!!! 精 品文档1【精品 word 文档、可以自由编辑!】浙江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管理,法律规范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养护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境内公路的养护工程中的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专项工程)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均应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资额度在 100 万元(含)以上的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以及投资额度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普通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必须按本办法规定实行招标。养护工程中的改建工程,按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公路养护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公路养护工程市场信用评价体系。第四条 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一)权限划分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省内跨市级区域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省级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道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市级公路管理机构承担;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完善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或细则。2.审查和核备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和签订的合同协议。3.依法加强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4.依法指导、监督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并受理、办理、处理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举报,总结沟通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经验。第五条 收费公路的招标人为收费公路经营业主,非收费公路的招标人为市公路管理处(局)、县(市、区)公路管理段或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管理部门。第六条 招标人可自行组织招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如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等技术文件的能力;(三)有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定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