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 年)前言我市是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地区之一,每年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约 40〜60 人,直接经济损失约 3〜4 亿元,占全市自然灾害总损失的 20%以上,已严重威胁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人民的生产、生活,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原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于 1998 年组织编制的《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不适应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的需要,不能指导当前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因此,及时编制我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全面系统地防治地质灾害,保护地质环境,对保障人民生产、生活安全,提高生活质量,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 48 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115 号);各区县所提供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基础资料(资料截至时间为 2003 年底)。规划范围:全市范围内 8.24 万平方公里。规划期限:基期 2003 年,规划期 2004〜2015 年。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重庆市位于我国西南地区,西连四川,南接贵州,东邻湖北,北部与陕西接壤,是我国4 个直辖市之一,是正在建设中的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辖 15 个区、4 个县级市、21 个县,人口 3107 万。地理位置:东经 105。1『〜110。1『,北纬 28。10,〜32。13 仁东西长 470公里,南北宽 450 公里,幅员面积 8.24 万平方公里。市域内江河纵横,水系发达,长江自西南向东北贯通全市。地势从南北向河谷方向倾斜,形成南北高、中间低、地形起伏较大的地貌景观。最高处位于城口县大巴山的川鄂岭(海拔 2796.80 米),最低处位于巫山县培石乡长江水面(海拔 139 米)。我市直辖以来,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现代工业、农业、交通通信、商贸、旅游等取得长足发展。2003 年市内生产总值(GDP)完成 2250 亿元,比上年增长 11.4%,是直辖以来的最高增速。我市城镇体系发展的基本方针及目标:以市域产业布局为依据,都市圈为中心,主要交通干线为发展轴,逐步形成以重庆都市圈为中心,万州、涪陵、黔江、江津、合川、永川等城市为地区中心的“一中心、多组团、城镇群集合”的网络式城镇体系。2020 年市域城镇体系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