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法律规范 根据建设部(88)城标字 141 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讨论院主编,上海市园林设计院、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法律规范》(CJJ75-97),经建设部 1997 年 10 月 8 日以建标[1997]259 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阔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法律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法律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款顺序编制了本法律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讨论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037)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讨论所组织出版
1、总 则 1
1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
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进展迅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
2 本法律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 1
1 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
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2 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
一、行车视线要求
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