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入区项目服务工作流程2012-01-06
杨凌示范区入区项目服务工作流程(修订)
为了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建立便捷、 高效的项目服务流程,促进入区项目顺利落地,按期建成、投产,本着“理顺程序、明确职责、承诺办结、效率至上”的原则,制订本流程
一、总体思路以“环境零缺陷、服务零障碍、办事零梗阻”为基本要求,以“减程序、并环节、少收费”为基本目标,通过采取“职能归并、并联审批、委托代办”等改革措施,实施“牵头协同、同步受理、限时办结”,推进流程优化,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优质服务
二、主要审批事项本《流程》 中招商项目分内资和外资两大类
将招商项目开工建设的审批事项归并为项目入区、注册、立项、供地和开工建设五个阶段,由投资服务局总体协调,分别由各招商责任部门、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其它各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一)由牵头部门实施的行政审批和办理事项共7 项:各招商责任部门牵头的项目入区,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的工商注册登记,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项目核准备案,示范区国土资源局牵头的国有建设用地供地,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牵头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二)由协同部门配合实施并纳入优化范围的行政审批和办理事项共10 项: 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负责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人防工程审查,国土资源局的项目用地预审;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的节能审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负责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示范区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的消防设计审查;示范区安全监督管理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审查;杨凌气象局负责的防雷安全审查;示范区文物局的文物保护审查;示范区经贸局负责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
以上审批事项统一纳入到五个阶段的审批事项的办理之中,加大并联审批力度,推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