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虎林中学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法律规范虎林中学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消除安全隐患。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现结合实际及劳务分包合同有关条款特制定以下管理及奖罚制度: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处罚制度: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违者罚班组长 100 元每人/次,工人 50 元每人/次。 不系帽带者罚款 20 元每人/次。2、 不准酒后作业及作业时打闹,施工区域内严禁赤膊、穿短裤、拖鞋、高跟鞋,违者罚款 100 元/次。随地大小便者,大便罚款 100 元/次(建筑楼层内大便罚款200~500 元)小便罚款 50 元/次,乱倒剩饭、菜、污水及垃圾者罚款 100 元/次,施工包干区范围不及清扫罚款 100 元/次。3、 私带小孩进入施工区域罚款 100 元/次,不听劝阻者罚款 300~1000 元,打架、闹事者罚款 300 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出施工队伍,聚众闹事罚该组 500~2000 元,令该组停工整顿处理,情节严重,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 特种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佩带相应的安全保护用品,违者罚款 100 元每人/次。5、2 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 50 元每人/次。6、 禁止站在钢管上或钢筋上高空作业,高空作业(≥2 米)时必须保证作业面要有三块木枋或两块跳板,违者罚款 50 元每人/次。7、脚手架大、小横杆、立杆等加固使用的物品严禁拆除,破坏或移做他用,违者罚款 200 元每人/次。8、 严禁私自拆除或破坏基坑周围防护栏杆,违者罚款 200 元每人/次。因施工要求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必须报请工程部门同意,完后并及时恢复原状,如未照办罚款 500 元。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设施严禁破坏、拆除或移做他用,违者罚款 200 元每人/次。9、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严禁私自拆除,破坏或堆放物料,违者罚款 50 元每人/次。10、各种机械设备必须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操作,违者罚款 50 元每人/次。11、施工现场的用电设备、开关箱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电源线必须采纳双层绝缘橡胶软线缆,电源线绝缘不得破损或老化,中间不得有接头,必须使用符合法律规范的插头,不准将无插头的电线直接插入插座或直接接入开关,违者罚款 100元每人/次。一闸多机、配电箱内及周围乱放杂物罚 100 元。现场各级用电必须有漏电保护措施,漏电保护措施不得带病运行,违者罚 100 元/次。12、 禁 止 直 接 在 钢 管 、 钢 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