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管理理念,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在各类建筑市场上的良好信誉和形象,结合公司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 第三条 公司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是公司驻工程施工现场工务部,公司安全质量检查小组对工务部、现场监理部、施工项目部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各工务部必须充分认识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指导思想,从公司进展的高度齐抓共管,做好每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第五条 根据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对于特别情况的工程须经建设单位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开工。 第六条 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施工场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七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因特别原因要求工程开工的,依建设单位的开工通知(工作联系单)的日期为准。 第八条 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 10 天之前进行,因特别原因造成的边施工边设计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汇总处理,待图纸完整后,统一汇总办理签发。 第九条 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