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建筑业营改增之后税率上升 营改增后劳务费税率怎么算
实际税负很有可能是降低的 营改增系列报道·建筑业 在本次营改增扩围中,建筑业的情况比较特殊
单从税率来看,营改增之后由3%变成了 11%,上调幅度有点大,但是否意味着建筑企业在营改增后税负会大大加重呢
首先,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3%征收率征税
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在计税时只按不含税价计算增值税,同等条件下,实际税负仅有2
同时,月销售额在3 万元及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在规定时间里免征增值税
而对于销售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税率虽然提升,但营改增后小到一包水泥、一根钢筋、简易工棚,大到施工机械产生的进项都能用来抵扣,实际税负很有可能是降低的
举例来说,一家建筑企业某月共取得施工价款600 万元,营改增前它应缴纳营业税600万×3%=18 万元
营改增后,该企业购买的水泥等原材料不含税价300 万元,按照17%的税率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51 万元,因此他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0÷( 1+11%)× 11%-51 万 =8
5万元,其税负是下降的
问: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建筑服务”包括哪些内容
答: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 号)的规定,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2016 年建筑业营改增之后税率上升 营改增后劳务费税率怎么算
#e# 问:“建筑服务”的适用税率和征收率是怎么规定的
答: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