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绍兴县稽东镇校园监控系统投标文件杭州途安科技有限公司2010 年 5 月 20 日附件一、投标函绍兴县稽东镇教管办、稽东镇招投标中心:我单位认真研究了编号为的关于稽东镇校园监控系统的招标文件,愿意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中标单位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愿意以壹拾壹万叁仟玖佰叁拾伍元人民币(113935
00 元)承接标段稽东镇校园监控系统设备供应及技术服务的任务
2、一旦我单位中标, 我们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在按投标文件要求完成设备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
3、我单位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和接受不一定按最低价中标
4、如果我单位中标,我方将按照要求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5、除非另行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函将构成约束你我双方的合同
6、本供货质量承诺同招标文件
7、我单位已提交了投标保证金__2000__元人民币,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一)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撤回投标;(二)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三)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地址:杭州市西湖区黄姑山路48 号科研楼第三层309 室日期: 2010 年 5 月 20 日附件二(可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绍兴县稽东镇教管办,稽东镇招投标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吴挺松(姓名)系杭州途安科技有限公司(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孙建国(姓名)为我公司唯一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招标项目(标文编号)的招标活动
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