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XX 省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附:第 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2005-5-300:0【大中小】 【我要纠错】 发文单位: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 XX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 号:鄂办发[2005]21 号发布日期:2005-5-30 执行日期:2005-5-30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XX 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2005 年将进行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为了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深化认识,明确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 民主选举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到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利的大事
2002 年,我省在广大农村实行直接的民主选举,成功地进行了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
3年来,全省 26000 多个村民委员会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实践证明,做好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工作,有利于坚持党的民主执政方略,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有利于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 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