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清单 1、已批准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备案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采用国土资源部统一格式);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拟安排情况,矿山项目还需说明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的主送单位为预审批复机关; (3)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4)已批准建议书的项目,提交经有关部门和专家评估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电子文档)和评估意见、会议纪要; (5)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拟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及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备案表;(矿产科承办) (6)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矿产科承办) (7)面状工程的项目,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项目平面布置图和对应的功能分区用地统计表; (8)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中做 好 实 地 踏 勘 和 论 证 工 作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国 土 资 发[2008]41 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论证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32 号)相关要求,应当进行实地踏勘和预审论证的项目,需同时提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耕地的专题报告。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及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情形、涉及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应由自治区国土厅组织现场踏勘论证的,专题报告可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合编。 (9)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业项目除外);(10)建设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类建设项目与需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交的材料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采用国土资源部统一格式);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文件,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的依据,项目与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和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拟安排情况,矿山项目还需说明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