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探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探究 摘 要: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作为我国目前存在较为普遍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其在实践中暴露出众多问题,对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的推行已成为当前改革律师事务所的重要途径
本文从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推行公司制管理的必要性出发,对律师事务所从合伙制转为公司制治理的途径进行了探究,并进一步讨论了律师事务所公司制治理的方式,希望为目前的律师事务所公司化运作管理模式改革提供有益借鉴和指导,推动律师事务所的公司化进展
关键词:合伙制 律师事务所 公司化 运作模式 我国现行的律师事务所类型主要包括国资所、合作所、合伙所三种,但在实际的运营管理中以上三种基本模式暴露出自身的弱点和局限性,给实际的律师事务所进展造成了诸多障碍,严重阻滞了律师事务所的进展和进步
以上三种律师事务所组织类型在投资主体、管理理念、债务核算、分配方式、机构设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使得律师事务所的进展受到了不利影响,因此,公司化管理运作模式在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中的运用是解决以上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我国律师事务所进展的重要举措,是目前众多律师事务所大力推行的一种管理运营模式
一、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推行公司制管理的必要性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推行公司制管理的必要性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第一,基于目前律师事务所合伙制的弊端和现状
目前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律师事务所的进展潜力和远景,使得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压制,律师事务所的进展空间非常有限
如北京中伦、北京金杜、北京君合、北京大成、上海锦天城、国浩等,资和性与人和性相比更加重要
此外,面对目前市场经济蓬勃进展的态势,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市场适应性差、市场竞争力低下、市场敏感度不够等缺陷也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进展要求的
第二,基于对公司制管理优越性的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