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04 刑法学培养方案 刑法学专业(030104)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需要,培养面向 21 世纪,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够独立从事刑法学专业教学、刑事立法、司法和律师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 1、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敬业精神。 2、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刑法学知识,对相邻学科比较熟悉,对国内外刑法学的发展动向比较了解。 3、具有较强的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和实际部门的工作。 4、比较熟悉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5、身体健康。 二、研究方向 1、中国刑法 2、犯罪学 三、学习年限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学习年限为 2-3 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延期)。硕士研究生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 2 年。 四、培养方式 1、采用导师组集体培养与导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聘请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经验的校外专家、学者,共同培养研究生。 2、以课程教学为主,组织研究生学好学位课、选修课,教学要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应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引导学生多读书,勤思考,提高他们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他们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表达的能力。 3、组织研究生参加校内校外的学术活动,参加课题研究、教研室活动、学术团体活动等。要求学生每年都要写一些有份量的学术文章,在各类刊物上发表,同时参加有关的学术讨论会。 4、第 1—3 学期,主要是课程学习,研究生主要在学校学习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并进行学位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工作。第 4—6 学期,学生到社会有关部门进行社会调查,并参加司法实践实习,撰写学位论文,最后通过论文答辩。 五、课程学习和要求 1、研究生学习实行学分制。 2、研究生至少应完成 38 学分,其中学位课 26 学分,必选及选修环节 12 学分。 3、跨专业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需补修 3 门本专业本科核心课程,具体由法学院负责。 凡以专科毕业生学历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补修 6 门本专业本科必修的主干课(入学考试已合格的专业课可不再补)。 补修课只记成绩,不计入研究生阶段的总学分。但未完成和不及格者不能参加硕士论文答辩。 4、学位课程必须考试,选修课程可以采取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