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省乡镇医疗机构计量管理指导意见(修改)(2) 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同志在全区“农事村办”工作现场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 XX 市委、XX 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贯彻全区“农事村办”现场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完善“农事村办”工作的意见》(百发"2009"27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农事村办”工作,积极探索和构建新型的农村经济社会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把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为农村提供公共服务上来,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以百育镇和那满镇作为试点推进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着眼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以服务农民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基层为保障,深化乡镇机构改革,推进农村配套改革,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便捷、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使服务“三农”的内容更丰富,方式更灵活,效果更明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整合乡镇“五站四所一办一中心”(五站:建设站、文化广播站、水利站、林业站、兽医站;四所:劳动保障所、计生服务所、国土所、财政所;一办:农合办,一中心:农业服务中心)资源,试行“一办三中心”工作模式,合理设置乡镇党政内设机构,建设高素质的乡镇干部队伍,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理顺事权的关系,提高基层政权的执政水平和能力;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在乡镇管理服务站中确定 2-3 个服务项目建立“以钱养事”新机制,加大乡镇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加强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改善发展环境,构建服务型、高效型政府。 三、工作内容 (一)改革领导机制,试行“党政合一”交叉任职乡镇党政领导试行“党政合一”的新体制,实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镇党委、人大、政府三家领导班子组成人员职数为 10—11 人,设置如下: 1.党委书记 1 名; 2.党委副书记、镇长 1 名; 3.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1 名; 4.党委委员、副镇长 1 名; 5.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1 名; 6.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1 名; 7.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 名; 8.党委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1 名; 9.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1 名; 10.人大副主席 1 名,由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