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DS(化 学 品 )管 控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福 安 生 [201229 版 本 : 1.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要求。本标准用于常用化学危险品出、入库、贮存及养护,公司常用的化学品为:酒精、过氧乙酸、高效氯氰菊酯等 (如附表 3)。 2 、化学危险品贮存有基本要求 2.1 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规定。 2.2 化学危险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暴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2.3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4 化学危险品按 GB13690 的规定分为八大类: a、爆炸品、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5-07-26 批准 1996-020-01 实施 b、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c、易燃液体; d、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e、氧肥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f、毒害品; g 、放射性物品; 2.5 贮存方式化学危险品贮存方式分为三种: a、隔离贮存;√ b、隔开贮存; c、分离贮存。 福 建 安 井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编 制 戴 浩 亮 审 核 批 准 标 题 MSDS(化学品)管控安全技术说明 类 型 受控文件 附件份数 0 编 号 福安生[2012]29 号 发布日期 2012-09-09 总页码 16 MSDS(化 学 品 )管 控 安 全技术说明 福安 生[201229 版 本:1.0 2 .6 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种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2 .7 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 、 贮存安排及贮存量限制 3 .1 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3 .2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3 .3 受日光照照射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用避光措施。 3 .4 爆炸物品不准与其他类物品同贮,必须单独隔离限量贮存,仓库不准建在城镇,还应与周围建筑、交通干道、输电线路保持一定的距离。 3 .5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物品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