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 市XXXXXX 科技有限公司 XX 市XX 区XX 镇河之口西排安置区供水工程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 安全评价报告 XXXX 安全评价股份有限公司 XXX‐(国)‐XXX 2015 年 06 月 12 日 XX 市XXXXXX 科技有限公司 XX 市XX 区XX 镇河之口西排安置区供水工程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 安全评价报告 法 定 代 表 人:XXX 技 术 负 责 人:XXX 评估项目负责人:XXX 2015 年 07 月 08 日 (评价机构公章) 前 言 为了配合XX 市政府对XX 区XX 镇垃圾处理场污染村整体搬迁工作,解决搬迁村新址的用水,XX 市XXXXXX 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进行XX 市XX 区XX 镇河之口西排安置区供水工程
XX 市XX 区XX 镇河之口西排安置区供水工程(以下简称“该项目”)地点位于 XX 区XX 镇河之口,设计起点在XX 镇油城一路往高州方向原有DN300 供水管接水,沿石公线西侧,至河之口西排安置区,全程铺设一条 DN300 供水管,长度总计共 2438 米
该项目是从油城一路往高州方向至石公线河之口西排路口路段西侧开挖施工,并安装自来水管道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3 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该项目属于涉路施工活动,所涉公路为省道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93 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因 此 ,受 建设单位委 托 ,XXXX 安全评价股 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X 公司)对XX市XX 区XX 镇河之口西排安置区供水工程进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安全评价
为此 ,XX 公司成 立 了该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组
安全评价工作组 对该项目相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