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满族自治各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XX 县区各乡镇公共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农村居民低保申请 【法定依据】 《XX 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辽民法(2013)62 号第三条 【申请条件】 1、因少劳、残疾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的; 2、因患重大疾病的农村居民,当年医药费用中个人支付金额超过 10 万元的,且家庭无稳定经济收入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3、对于超过 70 岁的老年人申请农村低保待遇的,如果子女有赡养能力,原则上不受理农村低保待遇申请;对于因病、因残造成生活不能自理,肢体残疾 2 级或 1 级的,子女无工作或生活水平较低的,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4、单亲家庭中,子女在高中或高中以上学校上学的家庭,其抚养人无稳定经济收入,且缺少劳动力的家庭,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待遇; 5、其它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材料】 1、户主一寸照片 2 张; 2、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一份 3、家庭收入情况表一份 4、如有病残的,提供病残证件;如有疾病的,提供诊断书及病志首页 【办理流程】 1、困难户向村委会和镇民政办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 2、村委会将初审结果报镇民政办核准。 3、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报低保困难户进行评议。 4、将初审结果和村民代表评议结果一榜公布。 5、将村委会初审、代表评议和公示结果报镇民政办。 6、民政办组织人员入户核实。 7、村委会申请填写审批表。 8、镇民政办将审批表报分管民政镇长签字后报民政局,民政局核实审批。 9、民政办将审批结果分村公布。 10、民政办代发低保金领取证。 【办理时限】 :窗口人员接到全部申办要件后 5 日内办完镇内手续。 【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 【办理地址】 :各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民政办)【联系电话】 :石湖沟 5836085 虎山 5570003 青山沟 5850599 太平哨 5711491 长甸 5621559 杨木川 5153001 灌水 5191101振江 5750002 毛甸子 5510003 古楼子 5590278 八河川 5930003 红石 5762998 下露河 5970001 青 椅 山 5512006 大 川 头 5830001 永 甸 5603799 步 达 远5881918 牛毛坞 5810897 双山子 5951276 大西岔 5790001 硼海 13470043101 宽甸镇 5127202 二、事项名称:城镇居民低保申请 【法定依据】 《XX 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范》辽民法(2013)62 号第三条 【申请条件】 1、因少劳、残疾等家庭人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