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 “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工作制度 根据《“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为全面做好全乡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资料收集报送等工作,提高“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效率,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结合目前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组织 整治工作例会由整治办领导主持
各整治工作小组组长及各村出席会议
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在会前向整治办领导请假
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的通知、组织、记录及会务工作由综合协调组负责
如有临时变动,由综合协调组负责通知参会人员,并说明原由
(二)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整治工作精神,并贯彻落实具体要求
2、通报近期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3、讨论、审议、安排全乡整治工作计划、方案以及重要部署
4、研究各整治工作小组及各村的汇报或请示
5、研究需要整治办协调解决的其它事项
(三)会议程序 1、会议议题、议程由整治办综合协调组拟定,送乡整治办主任审定
未经审定的议题,会议不作安排,重要问题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
2、每次例会举行的日期和议题一般提前一天通知参会成员(临时召开的除外)
对会议议题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需要研究协调的问题,可邀请相关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参加
3、审议议题时,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言简意赅,提高会议效率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和列席人、会议议题、出席会议人的意见、作出的决定等
会议通过的事项,需要公布、上报或下发的,由整治办综合协调组起草,综合协调组组长审核,报乡整治办签发
5、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会议的,整治办综合协调组可临时进行处理,事后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6、会议结束后,由整治办综合协调组整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