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非教育机构章程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依法规范本学校(或学院)的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或学院)的名称是:XXXXXXXXX
第三条本学校(或学院)的法定代表人是:XXX 第四条本学校(或学院)的法定办学地址是:上海市XX 区XX 路 X 号
第五条本学校(或学院)的举办者是:XXXXXX 第六条本学校(或学院)的教育业务管理机关是:上海市卢湾区教育局;学校(或学院)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上海市卢湾区民政局
第七条本学校(或学院)的办学类型是: 中等非学历培训机构
第二章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业务范围第八条本学校(或学院)的办学宗旨是: 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原则;保证教育质量、信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本学校(或学院)非学历培训规模为:XXX 人
2 第十条本学校(或学院)办学层次为:中等非学历培训(或高等非学历培训)
业务范围为: XXXXXXXXX 第三章学校(或学院)资产的数额、性质、来源和管理第十一条学校(或学院)建校资产总额为XX 万元
其中:固定资产及教学仪器设备XX 万元;注册资金XX 万元
第十二条建校资金来源及性质:举办者投入: XX 万元,性质:非国家财政经费
第十三条学校(或学院) 日常办学经费来源: 举办者投入及学费收入
第十四条学校(或学院) 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并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会人员,设置相关的会计科目,建立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五条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