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入股银行业金融机构调研报告〔内容摘要〕民间资本对促进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改进银行公司治理作用极大,但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仍存在进入渠道狭窄、合格投资者缺乏、投资人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 需要继续作好鼓励引导和监管。本文对 xx市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详尽分析,最后提出了建议。〔关 键 词〕民间资本;问题;建议〔作者简介〕xx 市银监局近年来,在支持城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权改造以及培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中,监管部门重视引进民间资本对促进银行股权结构多元化、改进银行公司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并或得一定成效。但欠发达地区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仍存在进入渠道狭窄、合格投资者缺乏、投资人难以发挥作用等问题,需要继续作好鼓励引导和监管跟进。1 民间资本入股银行机构基本情况截止 XX年 9 月末, xx 辖内共有中小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8 家,其中城市商业银行1 家,农村信用联社4 家,村镇银行 3 家。实收资本总额15.18 亿元,较XX 年末增加7.3亿元,增幅为92.64%。其中民间资本7.92 亿元,占实收资本总额的52.17 % ,较XX 年末增加4.39亿元,增幅为124.36%。具体分布如下:城市商业银行的民营企业持股18 户 1.14 亿元,自然人持股748 户 1.20 亿元,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25.91%;4 家农村信用联社的民营企业持股89户 1.14 亿元,自然人持股14214 户 2.98 亿元,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96.71%;3 家村镇银行民营企业持股9 户 0.41亿元,自然人持股27 户 1.11 亿元,合计持股额占总股本的80%。民间资本入股上述三类中小法人银行机构呈现不同特点:城市商业银行股本结构中发挥主导作用的仍然是地方财政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民间资本占比较少且构成分散,最大一户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只有3.55%,无代表民间资本的股份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民营企业和自然人股份在农村信用联社股本结构中占绝对比重,近年来各家联社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股权改造,一是将原有的资格股全部转化为投资股;二是坚持新增入股资金起点要求,新增自然人股单户额度在 40 万元至60 万元以上,新增法人股单户额度在100万元至 120 万元以上, 其中吸收持股比例达到总股本5%以上的民间资本法人股东有6 户,股金结构得到一定改善。但由于多种原因,民间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至今实质上还只是“股金分红参与者”和“关联贷款申请人”的角色,...